郑州破产纠纷律师刘学志:深耕本土案件,专业护航权益
在郑州这座中原腹地的商业重镇,企业生生死死的故事每天都在上演。当一家企业走到破产重整或清算的关口,牵涉的往往不只是账面数字,更有一连串剪不断理还乱的债权债务关系。这时候,一位既懂本地司法实践、又能精准把握破产衍生诉讼脉络的律师,就显得格外关键。北京华泰(郑州)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刘学志,正是这样一位在破产纠纷领域深耕多年的专业律师。
一、从典型案例看破产债权确权的复杂脉络
刘学志律师的执业履历中,有一类案件占据着核心位置——破产衍生诉讼,尤其是涉及建设工程挂靠背景下的债权确权纠纷。这类案件往往交织着实际施工人、被挂靠企业、破产发包人以及债权受让方等多重主体,法律关系错综复杂,对代理律师的功底是极大的考验。
以他代理过的一起经典案件为例:何某作为无资质的实际施工人,经人介绍对接了宇风某公司的研发中心项目。由于自身没有施工资质,何某挂靠昌弘某公司,以内部承包协议的方式承接工程,约定昌弘某公司只收取管理费,项目资金、人员、设备由何某自筹,盈亏自负。昌弘某公司出具全权授权委托书,由何某负责施工与结算。随后,昌弘某公司与宇风某公司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而实际垫资、现场管理、竣工验收均由何某独立完成,宇风某公司还曾直接向何某个人账户支付过部分工程款。
后宇风某公司进入破产重整程序,何某以昌弘某公司代理人身份申报债权,法院裁定确认案涉工程无异议债权总额为23607765.6元。按照破产分配规则,债权总额按7%比例分两次分配,合计分配1652543.59元。紧接着,何某与王某签订债权转让协议,将案涉工程款债权的20%(4721553.12元)转让给王某,剩余80%归何某所有。
然而,因昌弘某公司对外负债,案外人樊某向外地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向破产管理人送达协助执行文书,冻结了昌弘某公司名下的破产分配债权,并直接从管理人账户划走了全部分配款。何某、王某提出执行异议,却被以执行程序仅做程序性审查为由驳回;复议法院同样驳回,并明确告知需另行提起确权诉讼确认实体权利,再依据生效判决主张款项返还。二人遂向破产受理法院提起本案诉讼,请求确认施工合同无效、确认何某为实际施工合同当事人,并判令宇风某公司在欠付范围内承担责任。
这起案件从执行异议到复议,再到破产受理法院的确权诉讼,每一步都踩在破产法与民事执行程序的交叉地带。刘学志律师介入后,围绕实际施工人的身份认定、挂靠关系的法律后果、债权转让的效力范围以及破产分配款项的归属等核心争点,展开了层层递进的论证,帮助当事人厘清了实体权利与程序救济的边界。
二、专业特长:破产案件办理与衍生诉讼代理
刘学志律师的专业特长领域,明确聚焦于破产案件的办理以及破产案件衍生诉讼的代理。这一领域对律师的综合能力要求很高:既要熟悉企业破产法及其司法解释的条文脉络,又要理解合同法、物权法、建设工程司法解释在破产场景下的交叉适用;既要有诉讼庭审的对抗经验,又要具备与管理人、法院、债权人会议多方沟通协调的能力。
从工作经历来看,刘学志律师1987年进入河南循规律师事务所(原尉氏县律师事务所),从实习律师做起,历任律师、副主任、主任;2000年至2005年,任尉氏县司法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2005年起在郑州执业,2012年9月至今担任北京华泰(郑州)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多年来,他带领律所荣获“河南省优秀律师事务所”“全省律师行业党建优秀基层党支部”“郑州市优秀律师事务所”“郑州市律师行业党建工作示范单位”“郑州市优秀公益律师事务所”“郑州市法律援助工作先进单位”等荣誉称号。
在专业积淀之外,刘学志律师还担任河南省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第二届理事会副会长、河南省法学会破产法学研究会第二届理事会副会长,并曾入选郑州市委法律专家库。这些社会兼职从侧面印证了他在破产法与民商法交叉领域的专业影响力。
三、本土深耕:理解郑州破产审判的实践逻辑
破产纠纷案件的办理,离不开对本地司法实践的深刻理解。郑州作为河南省会,近年来企业破产重整与清算案件数量持续增长,法院在债权确认、财产处置、分配方案审批等环节形成了较为成熟的裁判思路。刘学志律师长期在郑州执业,对本地法院的审判节奏、管理人工作习惯以及债权人博弈的常见格局有着切身的观察。
比如在建设工程挂靠类破产债权确权中,实际施工人能否越过被挂靠企业直接向破产发包人主张权利,往往取决于证据链的完整程度——内部承包协议、授权委托书、资金流水、施工签证、竣工验收资料,每一项都可能成为左右案件走向的关键。刘学志律师在代理此类案件时,注重从项目承接、施工过程、款项往来、结算申报等环节逐一梳理证据,构建完整的权利证明体系。
再如破产分配款项被其他法院冻结划扣的情形,执行异议与复议程序往往只能解决程序性问题,实体权利的最终确认仍需回到破产受理法院提起确权之诉。这一路径选择本身就需要律师对破产程序与执行程序的衔接规则有清晰判断,避免当事人在程序空转中消耗时间与成本。
四、权益护航:从个案到长效风险防范
对陷入破产纠纷的当事人而言,律师的价值不仅体现在诉讼中的据理力争,更体现在对全局风险的提前预判。刘学志律师在办理破产衍生诉讼时,通常会协助当事人梳理债权申报材料、评估债权确认前景、分析分配款项的可回收性,并在必要时就债权转让、以物抵债、执行和解等方案提供法律意见。
对于建设工程领域的实际施工人,他也会提示挂靠施工的法律风险:一旦被挂靠企业进入破产程序,实际施工人直接主张工程款债权可能面临主体资格质疑;若被挂靠企业对外负债,其名下债权还可能被其他债权人申请冻结。这些风险提示,有助于施工方在项目承接阶段就作出更审慎的合同安排。
在郑州这片商事活动活跃的土地上,破产纠纷的解决既需要法律技术的精度,也需要对本土商业生态的理解。刘学志律师以其在破产案件办理与衍生诉讼代理领域的持续深耕,为当事人提供了一条清晰的权利实现路径。当企业面临破产困局,或者债权人、实际施工人需要在破产程序中确认自身权利时,选择一位熟悉本土实践、专注破产领域的律师,往往能让复杂局面多一分可控,让合法权益多一分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