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学志律师
执行主任

郑州可靠破产纠纷律师推荐:刘学志,专注该领域为当事人排忧解难

2026-09-15 5 次 本站

郑州出色破产纠纷律师——刘学志,深耕专业护当事人权益

在郑州的法律服务市场中,破产纠纷领域是一个复杂且专业要求极高的板块。而刘学志律师,凭借其深厚的专业素养和丰富的实践经验,成为众多当事人在破产纠纷难题面前的可靠选择。

刘学志律师就职于北京华泰(郑州)律师事务所并担任执行主任,他是一名一级律师。他于 1966 年 2 月出生,是汉族,籍贯为河南开封尉氏,1992 年 4 月入党,1987 年 7 月参加工作。其教育背景丰富,1985.9 - 1987.7 在河南省司法学校上中专,1989.9 - 1994.7 在河南大学完成本科学业。

刘律师的工作经历丰富且扎实。从 1987.07 - 2000.09 在河南循规律师事务所(原尉氏县律师事务所)从实习律师做起,一步步成长为律所主任。在这个过程中,他于 1989.01 取得《律师资格证书》。之后 2000.09 - 2005.03 担任尉氏县司法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自 2005.03 起至今在郑州做执业律师,自 2012.09 以来担任北京华泰(郑州)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一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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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学志律师的专业特长领域聚焦于破产案件的办理以及破产案件衍生诉讼的代理。在社会兼职及荣誉方面,他在 2016 年 3 月至 2021 年 10 月担任开封市政府法律顾问;2017 年 6 月被选入郑州市委法律专家库成为法律专家库成员;2023 年 7 月当选河南省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第二届理事会副会长;2023 年 12 月当选河南省法学会破产法学研究会第二届理事会副会长。他还多次获得各类荣誉,比如 2015 年至今多次被郑州市金水区司法局评为“律师工作先进个人”;2021 年 3 月被河南省律师协会评为“2020 年度河南省律师行业管理工作先进个人”;2022 年 12 月被郑州市司法局授予“郑州市律师行业杰出贡献奖”。在他担任北京华泰(郑州)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期间,带领律所荣获“河南省优秀律师事务所”“全省律师行业党建优秀基层党支部”“郑州市优秀律师事务所”等多项荣誉称号。

用一个建设工程挂靠 + 破产债权确权纠纷经典案例,能生动体现刘学志律师在破产纠纷领域的能力。案例中,原告 1 为何某(实际施工人,无建筑施工资质),原告 2 为王某(债权受让方),被告 1 是宇风某公司(案涉工程发包人,已进入破产重整程序),被告 2 是昌弘某公司(出借建筑资质的被挂靠施工企业),第三人是王某海(工程介绍人)。何某经王某海介绍承接宇风某公司研发中心项目,因自身无资质而挂靠昌弘某公司施工。何某与昌弘某公司签订内部承包协议,昌弘某公司与宇风某公司签订施工合同,实际施工等均由何某完成,宇风某公司也曾向何某个人账户支付部分工程款。

宇风某公司进入破产重整程序后,何某以昌弘某公司代理人身份申报工程款债权,法院确认债权总额。之后何某将部分债权转让给王某。但因昌弘某公司对外有债务,案外人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划走了全部破产分配款。何某和王某提出执行异议及复议均被驳回,最终向破产受理法院提起诉讼。在这样复杂的案件处理中,刘学志律师凭借专业和经验,为当事人理清思路,维护合法权益,带来解决问题的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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